三河市强制换招牌:政策为谁?
作者:王才亮律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河北三河的标牌风波影响比较大了,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我想还是地方上出台政策的失误。
20年前中国有了《立法法》,但执行的不太好,尤其是在出台政策这一块,没有解决好出台政策的问题是为谁?为什么?怎么出?
这让我想起了1948年教员说的那一句话:“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在现阶段,一个政策的出台,是会给相对人带来权利或者是增加义务的,这就需要坚持比例原则,不符合比例原则的政策多半是不科学的。现实中,行政机关三五个人就可以决定出台一个政策,所以政策出台的公开、民主等程序性问题也将决定政策是否科学。
惠民而不是扰民,应该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与归结点。但令人担心的是,现在有的政策出来只是惠及少数人甚至是为行政机关扩张权力而让社会承担义务,这当然不符合共产党人的初衷。问题是这样的政策出来了,如何及时纠正?这又回到了权力如何制约的问题。这几年权力的边界似乎越来越模糊,作为对行政权力制约手段的行政诉讼也不尽人意。
眼下,并不是越大的官员作出的错误决定纠正起来越难,而是只要有点小权力就可以去限制乃至侵害公民的权利的违法行为纠正起来同样也困难的很。
例如,疫情期间几个“白大袿”就可以把一个小区几千人关在里面不能出门甚至把消防通道也封死的现象,还求助无门。三河市的城管的一句话就可以让几条街的店主纷纷付出几千上万的换招牌的成本,而不敢吭声。明天,我在福建省高院开庭的关于“瓷天下4A景区”被迫关闭引起的行政诉讼也是这种情况。
出台政策为了谁?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2025/04/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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