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才良”的由来与律师伦理

闲下来,想到之前有的朋友问我的问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的起名的来源。于是我就想跟朋友们聊一聊“才良”的问题。

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本所是2002年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设立北京分所发展而来,是一个北漂所。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成立之后就与其他的北漂所一样面临一个所名对业务的负面作用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在2003年,我就考虑改变分所这个结构。最早的想法就是把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总部搬至北京改为北京市才亮律师事务所,而在景德镇设立分所。但当时的景德镇市司法局领导不同意,时间又不允许为此事来费周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听从当时《中国律师》杂志记者陈秋兰的建议,在北京直接申请设立独立的律师事务所。果然没有费什么周折,新的律师事务所很快就批下来了。由于《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那时还存在,报批核定名称时不能重名而取其谐音“才良”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当年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创办的时候是用了我的名字的)。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取名“才良”,除了谐音的考虑外还有一个考虑即师出有名,“才良”一词出自千字文中的“男效才良”,本意是指才子贤人。虽然有附庸风雅之嫌疑,但属于是文化人的俗病,我也免不了。

《千字文》为南朝周兴嗣撰,精思巧构,知识丰瞻,音韵谐美,宜蒙童记诵,故成为千百年蒙学教科书。《千字文》实录一千个字本来没有重复,但周兴嗣在编纂文章时,却重复了一个“洁”字(洁、絜为同义异体字)。因此,《千字文》实际只运用了999字。中国大陆实行简化字、归并异体字后,其简体中文版本剩下九百九十余个相异汉字。《千字文其余全无重复,而且对仗工整,条理清晰,平白如话,易诵易记,说是中国影响很大的儿童启蒙读物,但我是当年在第三监狱武装连的时候才认真阅读,受益至今。

光明似箭,日月如梭,一点也不假。一晃快20年过去了。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如我所预期的稳步发展着。律师是一种职业,但对于有志者来说更是一种事业。同事之间讨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时候,我讲的较多是的是三句话:“才行法道、良举公正”;“不能把钱看得比命更重要”;“半为子孙半为公”。

(一)

“才行法道、良举公正”,是我们所王令律师2008年提出,得到了合伙人的一致认可,成为我们所的文化内核。这句话从“才良”二字伸展而来。

法道者,彰显道义的法度也。此词出于《论权者谋·立道篇》:“道之有二:一曰身道,二曰法道。身道者,人行之;法道者,邦行之”。“法道者,谋事之筋骨,成事之机轴”。《论权者谋》强调:彰显道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管理者的品行彰显道义,二是通过组织的法度彰显道义。

至于“公正”一词应该是一个近些年来使用频率比较高的词了,其意依《辞源》的解释为“不偏私,正直”;按《说文》解:公,平分也。该词最早见于《荀子·赋篇》:“公正无私,反见纵横”。

公正作为社会文明的基本准则,属于伦理学的范畴,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在常规情况下,这一标准便是当时的法律。

“才行法道、良举公正”成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核并且得到坚持,标志着年轻律师的成熟,这是让我最高兴的之处。

(二)

“不能把钱看得比命更重要”这句话我常在两种语境下说。

第一,所内同事聊天时。我们所的律师多年磨合,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律师要赚钱养家糊口,但是人品和身体比赚钱更重要。

第二,有朋友问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进人的标准时。我们要求新进的人员,都要与所里的理念相一致,坚决防止那些为了赚钱什么都不顾的人进了所里而扰乱了所里的文化。

(三)

“半为子孙半为公”是我在60周岁时首先在律师事务所内部提出来的,是对我个人的要求。在北航法学院2018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时,我把这句话送给了年轻的学子们,同时第一次诠释了我的这句话。

那次讲话时,我总结了自己的一生,从而深刻的体会到一个人的快乐人生是需要有目标,应该是有激情的。讲话的内容,摘录如下:

“半为子孙半为公”

为什这么说呢?我们已经脱离了那个假大空的时代,作为一个人,人生需要有人格,需要有生活,也需要有家庭。所以每个人走向社会的时候,要记得来到人类大家庭的时候就负有民族传承的义务。所以我讲,任何人不论你是高官,还是巨贾,还是平民百姓,都得养家糊口、成家立业。各位同学毕业之后,走向社会同样也面临这样艰巨的任务。所以你的生命,你的努力有一半是要为你的子孙你的家庭负责,去做出贡献。

半为子孙,还有一半为公。人,是一个有生命有道德有理想的的动物,不仅仅是吃饱了喝足了睡足了就行了,人生需要有理想。而在中国的当前,我们的法学学生、我们的法律人,还负有振兴民族、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所以,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我们不断去呐喊、不断去研究、不断去努力。不论你将来是走向法院还是走向立法机关还是企业法务或是成为我的同行当律师,都要秉承一个初心,那就是不忘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守自己的底线,这样的人生才会完整。

因此,当我们把我们的一半精力投身于养家糊口,投身于你的家庭,过上你家庭美好的日子的同时,还得把一半的精力投向为社会公平而奋斗的事业推进社会的进步。十年前,设立才良奖学金时,我是这么想的,今天我还是这么想。大家知道我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做征地拆迁业务,为被征地的农民、被征收房屋的居民追求那么一点公平。尽管赚钱不多而且很累,但“半为子孙半为公”,我们感觉到有价值。人生不光是经济上的满足,没有精神上的追求,是会感觉到空虚的。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在加入到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庭中后,成为这种正能量,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早打开手机,满满的国旗图片。有人想不明白,说回顾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绝大多数草民对祖国的态度皆可谓是“纵你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你如初恋”。答案其实真的很简单,国家是人类发展到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历史性产物。只要社会矛盾存在且不能自行化解就需要国家机器来对社会进行管理,法律也是国家机器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了,但是律师只有50年的历史。人们爱说中国律师40年的光辉历程而既不愿说中国律师70年当中有建国初期受到重用的那几年的故事,更不愿说还有超过20年全军覆没的悲剧。其实讲律师70年历史也无碍,即使有70年,也仅仅是人类长河中的一瞬间。回顾过去,正视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使国家建设的更美好。

2000年,我参加了在京西宾馆召开的中国律师大会,十分赞成江平老师在会议上说的那句话:律师兴,中国兴。但是今天我更认为:律师兴,法治兴,中国兴,世界兴。当法律人都能够才行法道、良举公正之时,中国的社会才是真正的文明法治,国泰民安。所以中国律师们对于自己的职业,也是“纵你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你如初恋”。然而,法治进步仅仅靠律师的努力是不可能的。

祝福祖国,祝福中国律师!

2019/10/01 09:50
首页    律师杂谈    王才亮:“才良”的由来与律师伦理